文章來源:冷暖機電 時間:2015-09-24 09:11:13 作者:上海聯技
在實際空調工程設計時有些術語的含義不清晰或各種標準不統一,使人無可適從。例如標準中的通風量、換氣量、送風量、新風量、送入鍋爐房的新風總量、排風量等,各自的含義都是什么?
1)通風量與換氣量,好像應該是同一概念。
2)送風量、新風量與送入鍋爐房的新風總量,好像也應該是同一概念。
3)送風量應大于排風量,因為送入的風量有一部分要滿足燃燒所需,其余的通過排風系統排掉。
4)那么,通風量或換氣量應該是指送風量還是排風量呢?
第一種理解,通風量(或換氣量)是指排風量,即認為只有排風才能帶走鍋爐間、直燃機房內的污染氣體。按照這種理解,送風量應為6(或12)h-1換氣加燃燒所需空氣量。消除設備余熱風量則可以不計。因為燃燒需要空氣量可以吸收設備余熱后再參與燃燒,對提高鍋爐效率有利。而排風量就是6(或12)h-1換氣。
第二種理解,通風量(或換氣量)是指送風量,即認為送風量中雖然有一部分要滿足燃燒所需,但也參與鍋爐間和直燃機房的通風換氣。按照這種理解,送風量可僅為6(或12)h-1換氣,燃燒所需空氣量和消除設備余熱風量都可以不計。因為燃燒需要空氣量也參與鍋爐間和直燃機房的通風換氣,并可以吸收設備余熱后再參與燃燒,對提高鍋爐效率有利。而排風量則是6(或12)h-1換氣減去燃燒需要空氣量。這樣理解可能比較合理,但與《鍋爐房設計規范》15.3.7條后小字備注的“換氣量不包括燃燒所需空氣量”不一致,卻與15.3.7條之4“送入鍋爐房的新風總量,必須大于鍋爐房3次的換氣量”一致。
當然,如果是夏季仍需要運行的鍋爐間和直燃機房,如果燃燒需要空氣量不足以吸收設備余熱,仍需要增加送風量。好在不論是6 h-1換氣還是12h-1換氣,有關標準的規定都是大于等于或不應少于。
5)燃燒所需空氣量是多少呢?1 m3甲烷氣體完全燃燒需要9.5 m3空氣,真實環境中的完全燃燒需要更多的空氣,空氣過量系數α的數值,根據燃燒系統的不同,會有較大的差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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